年份 |
分数线 |
2007 |
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
2008 |
全省检察系统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2009 |
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
2010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
2011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
2012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