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白山地税)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白山地税系统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白山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720室(7楼)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98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非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可下载,样本见附件1);
5.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
(二)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下载并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按照表格的要求盖章并签字)。
(三)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返还本人外,其他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后交审核单位存档。
(四)特殊情况说明
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查实确属虚假信息报名的情况,上报省公务员管理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如考生毕业证的专业与招录专业不符,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一专业证明材料,并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后,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3.关于提供不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无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可提供国家承认学历证明的,由该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后,提供证明其学历的学籍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考生的联系方式等如有变化,请及时与白山市地税局人事科联系,凡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错误等问题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39-3388070,0439-3388016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附件2:工作证明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