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题目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本题来源:步知刷题APP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题目属性
试题类型:常识判断
考试类型:2015年国考真题
选项类型:单选题
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B
本题属于法律常识题。依据2001年修正《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本题中B选项的车祸所得医疗费用不在规定之内,故选择B项。A选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C选项属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故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