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新增《银行管理》专业类别
据银监会办公厅最新公布的《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获悉点击查看,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增设“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
银行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原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又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4个专业类别。
新增的《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成绩同样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银行管理专业类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多个专业类别合格成绩的,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发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可在变更专业工作岗位时使用。
2015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已开设了《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11月1日13:00-15:00。《银行管理》考试教材目前暂未出版,最新考试大纲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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