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资产(一)
[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一)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十二)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
(十三)熟悉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四)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人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
(一)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二、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取得和收回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 科目。
2.应收票据转让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财务费用【按贴现息部分】
贷:应收票据【票面金额,不附追索权利】
短期借款【票面金额,附追索权利】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五、应收款项减值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3.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当期利润。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
第四节 存货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x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材料成本差异率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x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企业的包装物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一一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六、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
七、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八、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第五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
企业在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期间,所涉及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核算发生的减值损失。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
企业在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实际利率在相关金融资产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与名义利率计算的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替代实际利率使用。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企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当同时结转减值准备。